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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9旬老人状告6旬子女 孙子替奶奶告爸爸和姑姑

A-A+2013年9月18日14:38中国山东网评论

  原标题:济南9旬老人状告6旬子女 孙子替奶奶告爸爸和姑姑

  日前,90岁的老人张梅(化名)因房产继承把60多岁的一儿一女告上法庭,因老人行走不便,历城区法院华山法庭的法官把法庭“搬”到了老人的客厅,在老人家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梅的丈夫吕某2012年去世,当时房子的房产证登记在吕某名下,吕某去世时还留有12万多元的存款,为把房产证和存款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她委托孙子起诉了儿子和女儿。

  据办案法官王聪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吕某去世后,张梅如果想继承房产和存款有两种途径,第一是到法院起诉,让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把房产证和存款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另一种办法是去公证处公证,公证时需要老人亲自到现场。由于天气炎热,老人年纪大行走不方便,另外公证费用也比较高,老人最终选择了起诉的办法。

  近日,记者跟随华山法庭姬艳华和王聪两位法官到了老人的家里,老人的儿女都在现场,老人坐在客厅内,委托代理人孙子在老人身边。由于老人听力不好,法官也坐在老人的旁边,另一位法官拿一个小马扎坐在老人面前,一场“特殊”的庭审现场正式开始。老人的孙子还当起了“翻译”,法官说一句话,老人的孙子都大声趴在老人耳朵旁重复一边,老人回答后再继续问下一句。

  由于提交诉状是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法官首先询问老人起诉儿女是否是本人真实意图?老人表示是自己的真实意图后,法官又问其他相关问题,经20分钟的核对证据,询问原告,被告,案件很快得以调解结案,房产最终归老人继承,12万多元的存款也过户到老人的名下。

  华山法庭庭长李晓丽介绍,案件由于比较特殊,因种种原因,为继承房产和存款老人只能起诉儿女,其实他们的关系非常好。老人自己行走又不便,并且听力也不好,只能委托孙子为代理人,结果就成了孙子替奶奶起诉爸爸和姑姑。法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就安排法官到老人家里开庭,把服务送到居民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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