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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航上调燃油附加费 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涨10元

A-A+2013年9月6日08:02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济南9月4日讯(记者 廖雯颖) 4日,记者了解到,国内多家航空公司于9月5日零时起,上调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从山东航空公司获悉,自9月5日起(以出票时间为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由110元上调至12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燃油附加费维持60元不变。此外,厦门航空、西藏航空均上调了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维持原30元不变,乘坐800公里以上航段维持原60元不变。按成人普通客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另外,2013年9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2013年9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此外,多家航企也于9月份调整了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记者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山东航空上调韩国始发至中国大陆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每航段每位旅客由24美元上调至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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