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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地布局学校:多数家长反对学校不能撤并

A-A+2013年8月29日18:06半岛都市报评论

  半岛都市报8月28日讯(记者 单俊楠) 27日,山东省教育厅对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学校布局新规进行了专门解读,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设置要合理,方便学生入学,重点抓好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避免出现学区覆盖真空地带。

  省教育厅指出,山东各地今后布局学校必须做到两点,一是学校设置要合理,方便学生入学,重点抓好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避免出现学区覆盖真空地带;二是学校撤并要谨慎,凡是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的,学校撤并后学生入学困难的,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的,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

  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坚持以下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内,每1~1.5万人口设立1所完全小学,每3~5万人口设立1所初级中学;农村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中,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级中学 ,并保持学校规模适宜。

  为了应对城镇化带来的挑战,新规将从四方面着手:一是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规模变化和居住分布相适应;二是将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开发的总体规划,在城镇改造过程中优先保证学校建设用地,通过多种方式筹措城镇学校建设资金;三是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中的协调作用,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施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将建好的校舍场地和相关资料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等。

  山东还将建立学校班额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班额特别是大班额情况进行检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地学校班额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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