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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A-A+2013年8月17日14:32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时报8月16日讯 (记者苏珊)孩子喝“毒奶粉”喝出疾病,去餐馆吃饭导致食物中毒,甚至在火锅店吃饭煤气泄漏中毒……之前当消费者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时,往往遭遇索赔无门或赔款拖延等情况。16日,济南市开始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今后消费者遇到因食品安全而导致的人身伤害,食品企业投保的保险公司可向消费者及时先行赔付。

  16日上午,济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签署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市食安办指定两家保险公司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机构,推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与附加营业场所责任保险三类保险产品。

  市食安办主任孙法星介绍,去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将保险机制引入食品安全管理。在经过前期准备运作后,济南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始试运行。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险种,是由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企业投保,由于被保险企业的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责任负责赔偿。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出后,一旦发生保险范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理赔顺畅,消费者可以得到及时赔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保险公司也将介入投保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营中,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以起到事中监督、事后补偿的作用。借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及流通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可以得到保护。

  孙法星表示,济南市食品企业可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力争年内各区都有至少两家企业投保,逐渐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全市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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