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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省份公布高温津贴标准 山东为120元/月

A-A+2013年8月11日19:36法制晚报评论

  今年多省提早入夏,进入“全城热恋”模式。今早6时中央气象台连续第18天发高温橙色预警,滚滚热浪席卷多地。

  盛夏之际,22个省已出台今年高温补贴政策。记者梳理发现,高温津贴天津日补标准最高,每天补助21元。

  连发18天

  橙色高温预警

  中央气象台今早6时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至此,最高级别的高温预警已连发18天。

  天气预报显示,今天白天,浙江中北部、江苏西南部、安徽西部和东南部、湖北东南部、湖南北部、江西西北部和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40~41℃。

  据媒体报道,浙江已有15人中暑死亡。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已有155人中暑,其中5人不幸死亡,这也是3年来当地首次出现中暑死亡病例。

  中央气象台预计,8月18日之后,南方地区高温范围和强度将明显缩减,其中40℃以上的极端高温基本消失。

  高温福利

  临时工受冷遇

  河南新郑72岁环卫工靳春波在清扫街道时突然晕倒,昏迷后抢救三日于8月1日死亡。医生初步诊断证明,老人当时患了热射病,送医时体温达到41.6℃。

  事发后,靳春波供职的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其子多次来到单位希望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单位表示,靳春波是临时工,无法赔偿。

  据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高温劳动者特享的“高温津贴”已纳入工资体系,是工资待遇的一部分,在“同工同酬”的适用范围之中。而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暑期试用期内所有在岗工作的职工,都应享受。

  22个省份

  公布津贴标准

  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份公布了今年高温津贴标准,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从4月起共发放七个月。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紧随其后,为五个月。而北京、湖南等五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最短,为3个月。今年,江苏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

  按月发放的省份有江苏、浙江、上海等。其中,江苏、上海、江西津贴额度较高,最低为200元/月。而北京、山东地区补助为120元/月,仅为江西省的一半。发放补贴最少的为甘肃,仅45元/月。

  此外,执行日补的省份有天津、湖北、山西等。其中,天津发放金额最高,为每日21元。而发放条件最为严格的是重庆市,气温达到37-39.9℃的日子,劳动者才可领取5-10元;40℃(含40℃)以上时可领取10元-20元。

  高温工作

  可享双份补贴

  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不同,两者并不冲突,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可享受双份补贴。防暑降温费是指各地人社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在特定月份发放一定现金,不论室内室外劳动者均享受。人社部负责人解释,两者都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不能用冷饮凉茶等替代。

  高温维权

  有丢工作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职业病”属于工伤。而《职业病目录》也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我国现行的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中,将中暑分为轻症中暑与重症中暑,后者包括热射病、热痉挛与热衰竭。不仅高温露天工作的人,冶金工业中的炼焦工、炼铁工,深井煤矿工人也可能发生职业性中暑。

  然而,由于认定程序复杂,许多人都放弃了这项权益。申请人必须在治疗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把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送到工伤保险处认定,整个报销流程需耗时两个月。

  记者在对包括环卫工、工地工人在内的高温劳动者走访时发现,许多人对高温福利何时发放、中暑谁负责等问题并没有清晰的认识。“我是跟着以前一起干活的人来的,一般都是哪儿有活就去哪儿干,也没啥合同哪能有那些福利?拿着工钱就满足了。”问及为何不用法律法规为自己维权,有人表示:“维权?没想过。再说争这个丢工作,太不值。”

  同工同酬

  包含高温福利

  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记者从河北省唐山市劳动关系处获悉,根据新法规的原则,劳动者获得“同酬”应包括在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以及社保等多方面。今夏,用人单位无权以“临时工”为由,拒绝提供福利及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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