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永功
实习生 史欣欣 徐荣华
暑期里,儿童游乐场成了不少孩子的去处。不久前,一名5岁的孩子在泰安方特欢乐世界体验“嘟比历险”项目时,被甩下游乐车,腹部受伤,在重症监护室救治13天后才脱离生命危险。省城儿童游乐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些游乐设施消毒时间没准儿
7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花园路一家婴贝儿母婴购物场所门前,这里摆放着两部儿童摇摇车。一名1岁半的孩子在家长的陪伴下正坐在摇摇车上玩耍。
“您知道这个摇摇车是否消过毒吗?”面对记者的询问,家长摇了摇头,“以前从没关心过这事,孩子喜欢玩,每次过来洗澡,我就带她坐一坐。”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咨询该购物场所工作人员,对方只是表示“定期消毒”,但平均多长时间消毒,该工作人员不置可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摇摇车在很多小型超市、沿街门头房门前几乎随处可见。记者观察发现,摇摇车上并未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合格证等信息。在省城东部一家超市门前,机器所有者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经过朋友介绍,花了1000多块钱购买的。至于后期维护,他只是在机器表面有灰尘的时候擦一擦,“消毒什么的,从来没有过。”
泉城广场附近一家大型商场内,汇集了多处儿童游乐场地。7月16日记者来到此处采访时,只见游乐场不足百平方米的爬行垫上,二三十名孩子在家长的陪同下玩得不亦乐乎。记者咨询工作人员,爬行垫是否每天消毒时,对方表示不是每天消毒,而是定期消毒。在交谈中多数家长表示,孩子能去的地方太少,“有个地方玩就不错了,从没留意过消毒问题。”
商场内游乐场不符合消防规定
近两年来,随着省城大型商圈的形成,室内儿童游乐场成了孩子游玩的理想去处,然而部分儿童游乐场,并不符合相关消防规定。
在恒隆广场5楼东翼,分布着多个儿童游乐场地,体感舒服的爬行垫、五颜六色的游乐玩具,吸引了很多孩子和家长。由于只要在5楼消费满188元,就可以免费办理儿童俱乐部会员卡,持卡会员可免费进入几家游乐场,这里吸引了大量孩子和家长。
记者了解到,国家对于室内儿童游乐场的楼层设置有明确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三层,不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设置这一规定的初衷,主要是为照顾逃生能力差的儿童。记者拨打济南消防热线96119咨询该问题,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说,有关法规确实明确规定:室内儿童乐园不应出现在商场的三层以上。
儿童游乐场监管面临诸多空白
近日,记者在一家室内儿童游乐场调查时发现,不足一百平米的游乐场区内,大人、孩子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由于孩子们年龄不一,年龄稍大的孩子活动能力较强,跑来跑去时很容易威胁到低龄孩子的人身安全。
一名只有9个月大的女孩,在姥姥顾女士的带领下来到爬行垫,由于孩子刚刚会爬,和其他穿行在迷宫、滑梯的孩子相比,这名女童根本不适合在此游玩。然而,该场地在入口处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会员卡,根本无暇顾及人数限制和人身保障。
记者注意到,有的家长赤脚进入爬行垫区域,跟着孩子在场内走来走去。“我们有规定,家长需要穿着袜子才能入内,可是人手有限,有的时候根本看不过来。”工作人员说。家住化纤小区的刘女士,陪着1岁多的孩子在此游玩时,曾经看到有家长在爬行垫上给孩子喂饭,而工作人员没有上前阻止。还有一次,有个孩子在爬行垫上小便,虽然工作人员发现后拿来抹布和消毒液消毒,但此次经历之后,她便开始怀疑游乐场卫生状况。
“目前这类商场、沿街门头房门口的游乐设施,的确属于监管和法律法规的空白,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交叉、联动监管,不要给孩子的安全留下隐患。”山东齐州律师事务所张金军律师长期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在他看来,针对时下这些监管空白区域,相关部门在暂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提下,至少应先从行政许可上严格准入标准。如果发生人身伤害,游乐设施所有人或管理人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部分游乐场提出来的家长入场后的免责条款,从法律意义上是无效的,“凡是在游乐场所内发生的伤害类事故,经营场所都无法做到完全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