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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转捐门”:红会曾建议征得受捐人同意未果

A-A+2013年7月20日08:28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聊城“转捐门” :红十字会曾建议学校征得受捐人同意未果

  记者连续跟进报道聊城市文轩中学“转捐门”事件以来,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7月19日下午,受捐人闫淑青的母亲王万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学校和慈善总会一直不露面的话,我就会提起上诉,给儿子讨个公道,跟他们熬到底。”

  受捐人母亲王万荣:和他们熬到底

  王万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当时知道学校要给孩子募捐时,心里特别感激,这是学校和社会对孩子的肯定。”

  王万荣告诉记者,“最近这几天闫家并没有和文轩中学的谢德芳、慈善总会的负责人联系,前一段时间给他们打电话的时候还接,后来我再给他们打就再也不接了。”目前,为了给女儿闫淑青治疗,王万荣重操旧业,开始在聊城东昌府区南外环附近摆起水果摊,靠卖水果挣点钱为女儿买药。

  王万荣明确表示,“讨要捐款,我并不是图钱,我就是图个说法,我儿子闫森身故后捐献器官挽救了五个人的生命,学校转捐不说,还说我们去学校哭闹图钱,这是对我家的侮辱,我只要一个说法,为儿子讨个公道。”

  19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了聊城文轩中学校长衣善显与办公室主任谢德芳的手机电话,结果校长衣善显的手机关机,谢德芳的手机始终不接。随后记者又拨打了聊城慈善总会的办公室电话,依然是无法接通。

  聊城红十字会:曾建议争得三方协议

  据媒体报道,聊城文轩中学是在被聊城红十字会拒绝后,经过家长委员会同意才将钱转捐给当地慈善总会的。

  记者拨通聊城红十字会的办公电话,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在4月中旬,市红十字会的确接到了一位自称姓谢的文轩中学老师的电话,他的意思是咨询事情,表达了向我们捐款的意向。我们了解这个情况后,当时就建议他一定要争得校方、家长委员会以及受捐人家属三方的同意,等和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才能使用拨款。”

  关于为何拒绝捐款,聊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拒绝”,而是在文轩中学与红十字会通过电话后就再也没有继续联系,此后的事情红十字会并不知情。

  原本捐助闫淑青一家的善款,到底为何转捐慈善总会?而慈善总会又为何不肯退款?记者将对此事件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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