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姚博海 姬小梅 杨森 张桔
图/getty CFP
退休后生活30年,只吃盒饭也要花费超过100万。假设一个人的寿命80岁,50岁退休。如果按照现在的盒饭价格10元和4%的通胀率计算,30年后的盒饭价格要涨到32元,一日三餐都吃盒饭要花100元,30年的盒饭钱也要超过100万元。
盒饭引发的养老话题其实只是一个缩影。或许您会不以为然,认为年轻时忧虑养老金纯属杞人忧天,但一组数字着实让人触目惊心:到2035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约2.94亿,20330年后,每10人中将有3到4人步入老年;一位在1978年开始从事工作且工龄32年的职工在2011年退休时,领到的退休金每月仅1157元。同时,新一轮的外企“裁员潮”正扑面而来,高龄高薪的外企白领中很多人成为“新4050”一族,养老突然间成为他们要面对的现实。
那么,究竟有多少钱才够养老呢?这似乎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生活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乃至农村的人们,答案都是不一样的。北师大教授钟伟早在三年前就曾经预言,白领存款1000万元都未必够,看起来有些匪夷所思的结论背后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人民币的币值极为不稳定。
如是背景下,为养老多积累资金十分必要。但我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补足我们的养老金?除去传统的养老方法外,30年后,我们会采用怎样的养老模式去安度余生呢?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面临着车贷、房贷的还贷压力,同时“上有老、下有小”的现实让每月所能节余的资金极为有限,而内地投资渠道过窄、理财产品收益率波动起伏偏大的现实又让我们不敢轻易将“养老本”肆意挥霍,出路何在?
这是一场属于养老金领域的理财变革,更是一次养老生活模式的“头脑风暴”。这组报道中所提供的备选方法,有的已经在内地落地实践前行,而有的仍然停留在规划意向层面,养老生活属于我们能够触手可及的遥远,但愿每位读者在读过这组报道后,能够从中悟出适合于自己的投资方式,从现在开始下手准备,规划属于自己的养老未来。
企业年金养老:小众品种欲华丽转身
文/本刊记者姚博海
作为内地养老金字塔体系中的中层,企业年金客户长期局限于国有的大中型企业中,与塔身的作用极不相称;随着两个文件的推出,原本只敞开一道门缝儿的企业年金投资之门有望彻底打开。
在“双轨制”体系下,企业养老一直饱受诟病。如何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基本养老基金不足问题,将是中国养老改革中一个关键点,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无疑是最好的切入点。
专业化管理推动企业年金
23号文、24号文的推出意味着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进入“深水区”。23号文拓宽了企业年金的现有投资范围,24号文允许企业年金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固定收益型和货币型等,改“一对一”为“一对多”,降低成本并提高投资效率。
目前,国内企业年金不论是参加企业数量还是管理效率都存在问题,海富通基金总经理助理何树方指出,大多数企业不适宜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直接投资运作。
参照国际惯例,企业年金应当走专业化经营管理之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年金管理机构、专业投资机构、托管银行、中介机构等来参与企业年金的管理运作,充分利用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在财产管理和投资运作方面的专业特长,发挥专家理财优势,获得理想收益并分散风险。
截至2012年年底,公募基金管理的企业年金规模达1862.92亿元,占国内企业年金规模的37%。何树方认为未来企业年金的规模可能还会继续增长。“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企业年金将会是一块大蛋糕。对于企业来说,由专业机构来管理企业年金会带来更好收益。
目前,企业年金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大型企业可以建立单一计划,中小型企业可以建立集合计划。截至2012年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5.47万家,参加人数1847万人,积累资金逼近5000亿元,2012年企业年金平均投资收益率为5.7%。
税收左右企业年金未来方向
从国际上看,美国养老金的设置在税收上做足了文章。
以美国最常见的DC计划(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为例,雇员最基本的税收优惠就是延迟纳税(Tax Deferred)。在DC 模式下,雇主和雇员向个人账户注入的资金在注入当期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包括投资分红、利息等)在取得当期免征个人所得税,直到雇员最终领取养老金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延迟纳税的意义在于,它将个人账户增值的大部分利益让给了个人。DC模式下,规定了每年雇员和雇主的缴费最高税收优惠额度,但是上述限额并不固定,根据工资及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动进行调整。对雇主来讲,最基本的税收优惠就是可以从当期收入中抵扣当期缴费。在DC模式下,雇主的当期缴费可以从当期所得中扣除,但是有总量限制。
对于国内的企业年金而言,税收的优惠同样将起到决定作用。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出台至今,税收优惠一直成为国内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一个敏感话题。
目前,国内尚未有详细明确和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出台。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在企业年金税前扣除方面做了说明,这是我国第一次在税收法律上对补充养老保险表示鼓励和支持。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6月发布了《关于补充保险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可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并可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允许在国务院财政和税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准予扣除。
其次,企业年金税收优惠限额偏低,难以发挥激励作用。5%的税收优惠比原来提高1%,但对比企业年金较成熟的工业化国家,限额明显较低。目前已有众多省市发布了本地区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5%的限额甚至低于部分省市现行标准,难以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此外,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涉及环节较单一,仅限于企业缴费环节,在筹资缴费环节、投资积累环节、领取给付环节的支持力度尚不够。
Tips:
缴费确定型(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plan,简称DC 模式) 的基本方式是为在职的雇员建立个人账户,按期进行资金注入并进行积累、投资;雇员退休后,账户中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归雇员所有,用于养老。在DC 模式中,对个人账户的缴费大都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然而由于DC计划属于非强制性计划,所以不同雇员所得到的雇主对个人账户注入资金的多少,通常取决于雇主与雇员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