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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7887名考生升高中享照顾 最高可享降40分

A-A+2013年6月7日16:21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枣庄6月6日讯(记者 杨霄) 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3年,全市7887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为6月5日至9日。

  据了解,本次公示的特殊考生类别主要有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科技创新、电脑制作等。公示的信息中包含考号、姓名、特殊考生类别、报考学校及毕业学校等。按照规定,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以及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40分录取。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国家确定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国家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可降10分、获得全省一等奖的可降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且参加全市中小学实践与创新技能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与专利同一项目,限排名前两位),可降5分参加录取。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所在区(市)和市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降低5分录取。

  如市民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6月5日至6月9日内实名反映。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枣庄市计生委3351465、枣庄军分区政治部3038627、枣庄市教育局3324615。有特殊考生的初中学校、区(市)教育局要在公示期内同步进行公示,高中第一志愿学校要在考试期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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