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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低保标准下月上调 城镇每人每月多补60元

A-A+2013年6月6日07:56半岛都市报评论

  半岛都市报6月5日讯(记者 李晓哲)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7月1日起本市城镇低保标准将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此外,本市还将建立农村低保户冬季取暖补贴制度,首次向农村低保户发放每年一次性400元的冬季取暖补助。全年低保保障投入计划为4.2亿元。

  据了解,目前实施的低保标准是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全市13.8万低保对象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去年共发放低保金4.2亿元。而今年7月1日起,低保家庭的救助标准将再次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连年保持以每年每人每月60元的速度提高标准。而农村低保标准也将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据悉,此次调整低保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提标是第12次,农村是第7次。

  同时,按照本市出台的《关于对我市农村低保和患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的通知》,从今年起,本市将建立农村低保户冬季取暖补贴制度,首次对全市农村低保家庭(含农村五保)和患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每年一次性400元的冬季取暖补助。另外,还将对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 、且未收养子女的,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

  为落实上述政策,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4.2亿元,用于保障各项补助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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