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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业主墙壁渗水物业没修好 拒缴物业费成被告

A-A+2013年5月26日12:43大众网-生活日报评论

  “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是为了生活得更舒心,可我不但没有得到该有的服务,还成了被告。”近日,上海花园小区业主刘女士和丈夫因为欠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这让夫妻俩很是郁闷。

  仓促收房留下隐患

  “关键时刻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交物业费是干什么的?”刘女士说,她家并非有意拖欠物业费,六年前收房入住,物业要求先交房屋维修基金和三个月的物业费,她都是痛快交上的,但基本没有和物业打过交道。入住没多久,因为主卧室飘窗下的墙壁雨天向内渗水,刘女士夫妻俩和物业的交流多了起来。

  “当初我们想找个懂行的人检验房屋质量之后再收房,可物业一个劲儿地催促。”刘女士表示,就是听信了物业“万一出问题我们给修”的保证,才直接签字交钱拿钥匙,留下了隐患。

  25日中午,记者在刘女士家看到,主卧飘窗下的墙皮有水浸泡过的痕迹,窗前的地板也变了形。“下场中雨墙就渗水,有人的时候弄盆接着,可都上班家中无人怎么办?”刘女士很窝火。

  墙没修好竟收到传票

  刘女士称,最初物业是同意给修的,但几次都没有给修好,搞得主卧室飘窗外侧基台上下,都被包裹了厚实的黑色防水胶,可一下雨墙壁还是渗水,物业就不再管了。“我的态度一直是解决了问题,马上付清物业费。”

  为了修房子的事情,刘女士和物业公司基本算闹僵了。但物业公司没有打招呼就告上法庭,让接到传票的刘女士夫妻俩吃了一惊,反而更加坚定了刘女士“房子问题解决好马上交物业费”的决心。

  人生中第一次收到传票要当被告,刘女士夫妻觉得自己是占理的一方,但他们仍然决定认真应诉,所以专门找了律师。他们认为,有些问题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都无效,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拖欠费用的方式进行抗争,闹上法庭也是个彻底解决问题的契机。

  律师:业主维权要收集证据

  房屋漏水长期得不到维修、屋内失窃、换了新物业公司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都可能是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现实中也有不少人因此成了被告。而且,大部分业主都因为证据不足,被判定应该按照合同给付物业公司物业费,因而感到冤枉,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

  “业主千万不要不出庭应诉或者消极应答。”曾代理过多起欠缴物业费诉讼案的京鲁律师事务所孙光虎律师表示,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在法庭上阐明真相,才是被诉业主维权的最好选择,“如小区存在卫生状况差、公共部位管理不善等问题,业主可拍下现场照片或进行摄像,同时寻找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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