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多轮改革,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企的下一步走向引人注目,特别是对于山东——一个国有企业占据重要经济份额的省份来说更是如此。7月6日,省政府研究室工交处处长王唯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出台的26条意见,吹响了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的号角,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也回答了社会关切。”
王唯宁所说的26条意见,指的是6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因其共有26条内容,也被称为“26条意见”。王唯宁介绍,26条意见全面落实中央的顶层设计,结合山东实际进行了诸多创新,历时9个多月成稿,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这次深化省属国企改革的重视。
让国有企业回归经营属性 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福一认为,26条意见条条都有新意,在不同方面体现着“坚持市场在资源中的配置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改革目标和要求。
在产权多元化改革方面,此次意见确定根据不同省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确定国有股权比例、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进入公开产权市场进行、建立非国有资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定期发布制度等。高福一认为,这既体现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要求,又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实在在的举措。
在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董事选任、评价、问责制度,提高外部董事比例等措施,“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创新”。通过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逐步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等,“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探索”。同时,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完善企业创新机制等方面,都与时俱进地进行了创新完善。
“在国资管理体制上,由过去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省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到现在的管资本为主,就是让国有企业回归它的经营属性,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高福一表示,在国有资本运营机制方面,从原来的“国资监管机构—国有出资企业”到“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管理架构的改变,增加了一个关键环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仅是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发展的平台,而且是推动产业整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能够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对全省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
“深化改革是为了更好发展,而国企的发展归根到底是要为人民服务。这是26条意见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王唯宁说,此次意见确定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资金,都是要将国企发展的收益重点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尽快明晰逐步推进的措施步骤 “总体看,26条意见都很‘高大上’,关键是要明晰化、可操作,尽快明晰逐步推进的措施步骤,才能保证落地。在配套措施的出台上,一定要积极且谨慎,充分论证,逐步推进,可以先搞试点。”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志军教授表示,“我早年在海信集团工作过,海信很早就搞了股权多元化,对激发企业活力起到了非常大的效果。省内外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成功的经验完全可以借鉴。”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这个路子是对的,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省管企业是市场主体,就应该按市场的规律去办,要逐步淡化国企尤其是省管国企的行政色彩和级别。” 陈志军认为,人是市场经济中最核心的资源,有其市场价格。要把董事会建立、健全起来,让经理人放手施展,同时加以市场指标的考核。省管国企实行经理人制度要和“党管干部”统筹考虑、有机结合,这也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国企的特点。
此次意见提出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从而建立国有资本分层分类全覆盖监管体系,陈志军认为,作为一个全新的管理层次,面临的各方利益较为复杂,实施起来难度可能较大。“在对此的探索上,是否可以考虑将省管各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其实一些省管企业事实上已经在做这样的事情”。
山东省管企业所在的绝大多数是竞争性领域,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和考核,如何分、如何考也是下一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让国有企业回归它的经营属性,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健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机制。因此,这是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引人注目的关键所在。”高福一认为。
“此次深化国企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包括一整套的措施,26条意见之后还会陆续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王唯宁介绍说,已经确定要制定的配套办法包括省管企业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施方案、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办法、省属国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