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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4年起提高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上交比例

A-A+2013年12月3日07:34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2月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栏目报道 山东省日前下发《进一步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明年起,将实行分类收取的办法,适当提高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黄金、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按照企业税后利润的15%计算交纳,钢铁、机械等一般竞争性企业按10%计算交纳,储备粮承储等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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