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王亚楠 通讯员 王海红 吴立行 报道
本报济南8月1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省级财政年初安排的用于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5.4亿元(不含青岛)小城镇发展资金,已全部落实到289个具体项目,目前,部分项目已经开工。省级资金带动效应明显,相关市县配套资金7.3亿元,预计拉动社会投资达40.12亿元。这是继去年我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启动以来,省级资金再次大笔注入。
小城镇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节点,也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去年6月底,我省确定在全省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并出台相关意见,确定了首批100个示范镇,在“十二五”期间,扶助百镇在经济增长之外,优化布局、完善设施、凝练特色,努力将之打造成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次中心。为此,我省专门设立了小城镇发展专项资金,去年省级财政资金首次注入10亿元。
记者从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示范镇的载体功能,今年4月,省财政厅又会同省住建厅,按每镇600万元的标准,再次安排2013年第一批5.4亿元专项资金,继续投向首批示范镇发展。据悉,此次资金主要投向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扶持的289个项目中,包括29个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设施建设项目,30个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7个文化、卫生等公益性项目,171个道路、绿化、供水、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32个其他公益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