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财政预算安排的6000万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已于日前落实到位,100家驻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财政支持。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企业处了解到,为进一步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今年5月份,山东省财政厅会同山东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修订了《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申请条件、申报审核程序、资金用途、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据记者了解,根据山东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审核结果,山东省财政对6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32家小额贷款公司拨付资金6000万元,用于充实其风险准备金,以及人员培训、业务推广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