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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8亿补助村路网化示范县 不低于四级路标准

A-A+2013年7月14日10:20大众网-大众日报评论

  原标题:山东省财政58亿元补助村路网化示范县

  □记者 吴荣欣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山东省第二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确定。从2011年开始,山东省分两批开展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山东省财政累计投入58亿元补助74个村路网化示范县。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全省“乡村文明行动”要求,山东省财政联合省交通运输厅于2011年启动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活动。目前,第一批35个村路网化示范县已基本建设完成,建设总投资约8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亿元,共建设改造村级公路2万公里,现已有31个县顺利通过综合验收。今年5月,山东省财政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确定平阴县等39个县市区为全省第二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涉及行政村2.4万个,计划建设改造村级公路1.8万公里,省山东财政将安排资金28.3亿元用于第二批示范县建设,目前启动资金18亿元已经拨付到位。所有第二批村路网化示范县于2015年9月底前完工验收。

  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严格按照村级道路建设改造实施技术标准要求施工,不得低于四级路规范要求,主体工程每公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应当控制在50万元以内,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应当控制在5~7米;路面宽度应当控制在4~5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低于4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18厘米;排水、安保、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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