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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个居民光伏电站 余电上网半年赚了400元

A-A+2013年7月4日08:56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3日电(记者苏万明)国内首个成功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电源用户徐鹏飞,3日上午在青岛顺利通过开具普通发票结算了他的“小发电厂”半年来上网电量所产生的收益400.87元。这意味着自然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卖电“瓶颈”开始“破题”。

  据国家电网青岛供电公司介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地方电厂与供电公司结算应开具增值税发票。但目前自然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尚不能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能进行项目核准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青岛供电公司经过向上级请示,近期终于争取到“变通办法”:居民个人可以通过开具普通发票,结算上网电量。徐鹏飞正是根据这一便民措施,日前在青岛市市北区国税局开具了普通发票,3日上午来到青岛供电公司进行了结算。

  此次结算的是徐鹏飞家的光伏发电系统自2012年12月21日正式并网发电至2013年6月21日半年时间内所发电量上网部分产生的款项。在此期间,徐鹏飞家的光伏发电系统共产生上网电量897度,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确定的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度0.4469元结算,结算款项共计400.87元。

  青岛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分布式光伏电源用户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一直是用户卖电的“瓶颈”问题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分布式光伏电源用户的投资热情。青岛供电公司此次“破题”,也仍属“特事特办”。要彻底解决居民分布式光伏电源用户遇到的开具增值税发票难题,最终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居民分布式光伏电源项目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

  据了解,2012年12月21日,青岛市市北区同德路夹岭沟小区9号楼居民徐鹏飞在楼顶架设的光伏电源顺利并入青岛电网,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并网的家庭光伏电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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