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0日电(记者席敏、兴越)记者10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山东省财政近日拨付植树造林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全省开展植树造林,改善山东省生态环境。
据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负责人介绍,这次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横向覆盖山区、沿海、平原,纵向惠及城市、乡镇、村庄。资金将用于支持荒山、沿海和平原造林,对荒山造林、沿海防护林和平原防沙治沙造林进行补助。
同时,山东省还将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对取得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资格的市,每市补助1000万元,鼓励其加快构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良好生态环境,并对40个山东省级“绿化模范乡镇”按照每个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提高基层绿化积极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