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董 宾 梁 涛 报道
本报济南5月27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国税局获悉,从即日起,山东“营改增”进入试点纳税人确认阶段,省国税局和地税局设立联合办公场所,共同办理试点纳税人申请确认手续,该项工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
由于营改增试点工作量较大,省国税局已明确要求,凡是能够采用技术手段实现的,就不用基层手工操作;凡是能够集中进行数据处理的,都统一由上级局承担;凡是能够整合一次完成的,不分项分次处理;凡是信息系统已有数据的,只核实不采集。
此外,“营改增”时间表也已排定,将分三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到6月30日为全面准备阶段,将进行公告发布、征管信息移交、征管系统改造、试点纳税人培训等准备工作;7月1日到7月31日为模拟运行阶段,重点做好试点纳税人变更登记和资格认定、税收征管模拟测试等工作;8月1日起为正式实施阶段,重点做好纳税申报、应征税款清缴、打击偷逃税等工作。
据初步测算,全省符合“营改增”试点条件的纳税人数量在10.34万户(不含青岛),试点改革后年可减轻纳税人税负126亿元,地方财政免减收60亿元以上。再加上广播影视服务业、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我省试点纳税人户数和减收增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