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梁梦琳) 近日,陵县一女孩又搭载“黑出租”遭绑架。幸运的是,事后女孩机智地爬墙逃脱。嫌疑人也在案发三小时后被抓。
8月2日14时30分许,24岁的姚某在神头镇任集村村西头等到德州的公交车,久等不到。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面前,自称是出租车,可以将姚某送到德州,价格也在姚某的接受范围内。
于是,姚某上了这辆“黑出租”。可是,上车后姚某却发现,汽车行驶的方向不是去德州,这时,这位出租车司机露出了本来面貌。姚某才发现,自己竟上了一辆假冒的出租车。
“司机”要求打开姚某的包,拿走了包里的一千多块钱。见姚某挣扎,“司机”蒙上姚某的眼睛,把她绑了起来,放进了后备箱,为了防止她挣扎还用电击让她“安静”。
姚某被拉到了一个住宅处,清醒后机智的姚某和“司机”聊起了天,让“司机”放松了警惕。随后,“司机”没有锁屋门就外出买东西。姚某挣脱开身子,爬出了两米多高的院墙。一路走到村里有人的地段,借到一部手机给自己的家人打电话。下午5时许,姚某到了陵县刑警大队报警。
经查,“司机”是陵县神头镇东蔡村的村民王林(化名),年仅23岁的王林将姚某绑架之后,为了勒索更多的钱财,蒙眼、捆绑之后拍了照片。“我打算天黑之后发给她家人的,可是我买东西回来后她就跑了。”王林说。
8月2日下午5时30分许,陵县刑警大队民警将王林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我没有想伤害别人,就是想弄点钱把贷款还上。进了刑警队才知道自己犯了这么严重的罪,后悔死了。”10月13日,在陵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一时冲动绑架少女的王林(化名),初中学历的王林作案之前对绑架他人的罪名毫无认知。
记者:“为什么要绑架那个女孩?”
王林:“我并没有打算绑架她的,我只是想要弄点钱,把贷款还上。前段时间贷款买了一辆5万块钱的车,我一个月差不多7000块钱的工资,但是车贷一直还不上,原本打算10月份要结婚,我太着急了。”
记者:“你的收入还车贷压力很大吗?”
王林:“我收入虽然高,但是每个月都要花几千块钱买装备。我喜欢玩大话西游,每个月花三千块钱买装备都看不出什么。”
记者:“说一下你绑架女孩的细节。”
王林:“那天中午,开车出来瞎转,看见路边就她一个人在等车。一时脑热想勒索她一点钱。就扮演黑出租骗她上来,我打开她的包里面有一千多块钱,想拿了钱就把她放了,可她说,看见了我的长相。索性就绑架了她。我把她的眼蒙了起来,拿绳子绑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放进了后备箱带回了家。我当时慌了不知道怎么办。就拍了绑她的照片,想跟她家人要钱。照片还没发过去她就跑了。”
记者:“你知道自己的行为犯罪了吗?”
王林:“我知道犯罪,我以为跟偷钱的性质差不多。我没有想伤害别人,就是想弄点钱把贷款还上。进了刑警队才知道自己犯了这么严重的罪,后悔死了,我今年才23岁。”
记者:“你现在在想什么?”
王林:“后悔,除了后悔还是后悔。从把她弄到家里后,不知道怎么放走我就开始慌了。被抓之后,知道罪行的严重,我更后悔。本计划10月份结婚,现在什么都没了。我今后要好好改造。” 本报记者 杜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