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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俩男子贩卖妇女十余年 自家媳妇也是拐来的

A-A+2014年10月10日14:12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乐陵俩男子贩卖妇女十余年自家媳 妇也是拐来的

犯罪嫌疑人杜某表示,年纪小的就贵点,大概以一万元的价格卖出(视频截图)犯罪嫌疑人杜某表示,年纪小的就贵点,大概以一万元的价格卖出(视频截图)

  齐鲁网济南10月10日讯(记者 金洁)在赵本山《卖拐》的小品中,一句半开玩笑的卖了,拐了,拐卖了,成为小品中的一个包袱引来哄堂大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拐卖妇女儿童的事却让我们深恶痛绝,前段时间,乐陵警方就接到一个来自河北的报警电话,说有一个十几年前被拐卖的妇女,如今很可能就在乐陵花园镇一带。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花园镇摸排走访。通过大量的走访得知,报案人的侄女樊秋芳的确在十余年前,被拐卖到乐陵市花园镇彭家村,卖给村民彭某为妻,并生下一个男孩。

  乐陵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郭本勇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记者:“对樊秋芳成功解救以后,对樊秋芳进行及时的询问,经樊秋芳指认我们又成功抓获十年前参与拐卖樊秋芳的犯罪嫌疑人两名,一个是杜某一个是刘某。”

  民警审讯得知,杜某的妻子原本也是被拐卖的妇女,后来,其妻子反倒与杜某一起建立了拐卖人口的经营渠道。十多年前,刘某花8000多元从杜某处买一名女子为妻后,也主动为杜某介绍生意,正是通过刘某介绍,杜某先后以4000至13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彭某等人五名妇女。

  作为杜某的中介,刘某俨然也成为“做媒专业户”,时常打着介绍对象的旗号,为杜某牵线搭桥,每次从中收取4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和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后期对被拐卖妇女的解救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编后】拐卖人口以金钱为目标,让亲人失联,受害人飘零异乡,给失去亲人的双方以沉重的打击。这既是一种违法的犯罪行为,也是一种人性道德的缺失,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使更多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也让更多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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