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
由市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构,作为过渡暂按正局级直属机构运行。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由市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构,不再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署办公。作为过渡原建制级别可暂维持不变。
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由市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厅直属机构,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市公务员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构,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市畜牧兽医局
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作为过渡原建制级别可暂维持不变。积极推进农业领域综合执法,将农业、畜牧兽医执法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局级。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加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不再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牌子,仍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实质整合,市政府督查室不在加挂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相关机构和人员编制转划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改革涉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相应一并调整。市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排除机构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规格低于其主管部门。制图/杨梦配套改革
探索建立事业单位
法人治理结构
今后街办一律不再设立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结合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济南将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学、公立医院等单位取消行政级别。
完善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国资管理、绩效考核等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尽快完成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4年底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2015年底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完善乡镇政府功能,区分乡镇类型,明确履职重点,调整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在综合设置机构基础上,明确岗位设置,确保涉及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工作在乡镇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逐步建立适合新型城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
做好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针对部分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设置存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小而散”,名称、职责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按照精简效能、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设置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实行限额管理,一般设置4—6个事业单位,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文化体育、财经统计、社区服务、农业综合服务等方面。今后,街道办事处一律不再设立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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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三公”预决算全面开“晒”
2014年,所有县(市)区要公开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底前,要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