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8日讯(记者 蔡晓彤)今年中秋节前夕,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抓住重要节点 坚决纠正“四风”》监督专区,设立了纠正“四风”直通车,通过“曝光台”发布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和“四风”问题。省纪委将各市通报的问题汇总,于每周二集中在“曝光台”通报。
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自8月份以来,济南市共通报8次共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均涉及公车私用问题。
在全市通报中,历城区被点名5次,荷花路街道连续两周因公车私用问题“上榜”。被点名者均处以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其中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还被延长一年预备期。
通报内容如下:
1.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城管服务中心主任王延平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医院咨询病情。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延平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2.历城广播电视台人事科科长唐俊强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看望亲属。经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唐俊强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3.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李红军,在端午节放假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4.济南市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二大队工作人员王传耀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个人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5.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司机陈刚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交纳个人话费并看望他人。经荷花路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刚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6.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良种繁育场常务副场长赵训海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办私事。经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赵训海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7.济南市历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正科级干部鹿珍(中共预备党员)公车私用。经区住建委党委研究,决定延长鹿珍党员预备期一年,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8.济南市天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处处长刘兆成公车私用,区纪委给予刘兆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9.济南市天桥区文化馆工作人员张明公车私用,区文化局给予张明行政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10.济南市历下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罗季公车私用。历下区纪委决定给予罗季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11.济南市章丘市宁家埠镇工作人员张雷公车私用。章丘市纪委决定给予张雷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12.济南市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甸柳房管所所长冯军公车私用。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决定给予冯军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13.济南市章丘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苗成健公车私用。章丘市纪委决定给予苗成健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14.济南章丘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房改与住房保障科科长郑炳武公车私用。章丘市纪委决定给予郑炳武党内警告处分,由其本人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15.济南市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泉东房管所副所长张立峰公车私用。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决定给予张立峰党内警告处分,由其本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16.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邱继让公车私用。经槐荫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邱继让党内警告处分,由其本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在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