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779件(次),立案11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70人,挽回经济损失1414.21万元。
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基本职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据统计,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779件(次),立案11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70人,给予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271人,挽回经济损失1414.21万元。立查县处级干部案件12件,乡科级干部案件182件,其中德州市纪委自办案件22件,同比增长144%。通过督办、交办等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及拆迁、惠农资金发放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八条禁令”,2013年开展各类明察暗访400余次,曝光75起近百人;“庸懒散”明察暗访285次,查处相关问题6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5人,曝光45起,全面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此外,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完善县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对市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对398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巩固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清理成果,37名兼职领导干部退出或备案,15家未脱钩的机构、团体全部脱钩,追缴违规资金670余万元。(李榕 赵德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