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23日讯(记者 张林 实习生 杨欣) 9月15日,济宁医学院的两名女大学生在新世纪广场附近一餐厅吃火锅时,一酒精瓶发生爆炸,造成两人深二度烧伤。
22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烧伤诊疗科病房,见到了两名受伤的学生小孙和小李。小孙今年21岁,正在读大四,她侧躺在病床上,背部和胳膊处烧伤。小李今年18岁,念大二,脸部、脖子、胳膊及腹部烧伤。
“听到爆炸声我就站了起来,看到一股黑烟,接着转身但还是被烧伤了。”小孙告诉记者,9月15日中午,小孙、小李和另外八名同学到新世纪广场附近一餐厅聚餐,他们坐了两桌,每桌5人。小孙和小李呈对角线分坐于不同的桌子上。
小李母亲介绍,事发时小李她们正在吃火锅,由于锅下火势不旺,便叫服务员添酒精,喊了几次服务员并没有过来。小李在饭桌旁边看到一个大号瓶子,里面装着液体,她便拿起来查看,期间瓶子在她手中发生了爆炸。“当时孩子吓坏了,爆炸后就晕倒了。”小李的母亲说,除了小孙和小李外,还有两名同学受到了轻伤。
爆炸发生后,伤者被送到了医院,餐厅方面给了小孙和小李每人1500元钱医药费。“从那以后,餐厅方面再也没来看过孩子。”小李的母亲说。
事发餐厅: 自主行为责任难定
据了解,小孙和小李两人属于深二度烧伤,一般得在医院接受三周治疗,并有可能留下疤痕。
22日中午12点左右,记者来到事发餐厅,此时餐厅正在营业。一名自称是经理的男子先是否认了该店曾发生学生受伤事件,后来又承认曾经发生过。当记者继续询问该男子并要求查看现场时,一名女子却对该男子说“领导不在不要乱说话”。
“我们领导出国了,等领导来了再说。”该女子介绍,事发当天学生自己添加酒精引起爆炸,属于自主行为,瓶子上标注着是酒精,旁边也有服务员。餐厅也损失很大,事发后还是服务员帮忙灭了火,“学生父母不在身边,出于人道主义,我们已经给受伤孩子3000块钱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