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李林 记者 张勇) 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宜宾市翠屏区街头的“酒托”被杀案,犯罪嫌疑人周某被翠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21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是宜宾市江安县红桥镇人,在翠屏区打工。2013年7月28日,犯罪嫌疑人周某通过微信认识化名“陈晓雨”的“酒托”即受害人仇某后,次日双方约好下午在翠屏区会馆路见面,仇某某即带周某到一家茶楼去喝茶饮酒、吃了一些小吃,总共花了1400元钱左右。
之后,周某觉得自己被骗了,心里很不舒服,就想把仇某某叫出来说清楚并退还一些钱。之后周某多次约仇某,直到8月1日下午,周某再次通过微信将仇某某约在会馆路附近见面。犯罪嫌疑周某知道仇某某是做酒托的,身边肯定有男的保护她,怕吃亏,就去找了三四个朋友、身揣一把折叠刀以防意外。
当天下午5点左右,仇某某说到了约定地点,双方见面后,周某约仇某到别的地方坐,但仇某坚持要到上次消费那个地方去。因言语不合,周某又提出让仇某某退钱,仇某不承认骗人的事并要走,周某就把事先拿在带的折叠刀向仇某捅去,直到把仇某捅倒在地后周某即转身离去,后仇某经其朋友(即“外保”)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本案和仇某某背后可能隐藏的团伙诈骗案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