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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特大拐卖婴儿案开庭 7名婴儿都被父母所卖

A-A+2013年8月15日09:53金羊网-羊城晚报评论

    羊城晚报惠州讯 记者黄礼琪、通讯员潘子璐报道: 8月14日,曾震惊一时的“7·18特大拐卖婴儿案”中12名犯罪嫌疑人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其中被卖的7名婴儿均为其亲生父母卖给人贩子,再由人贩子转手并以女婴18000元到23000元、男婴50000元到58000元的价格卖出。

  据介绍,被告人陈某侨、卢某、杨某德等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于2012年10月17日被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由惠州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惠州市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当庭宣判。

  8月14日,记者向惠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副院长陈素娥了解被解救的12名孩子的近况。“他们现在都还在福利院,也都过得很好。”陈素娥告诉记者,已经有4个孩子学会走路了,刚来时只有10天的孩子现在都已经爬得飞快,年龄最大的两岁多的“大头”则到处乱跑。只要天气好,护工们便会带孩子们到楼下的公园玩耍。陈素娥称,争取明年让较大的孩子上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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