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奉化法院,失去了父亲和弟弟的张小姐声嘶力竭地哭喊着。
今年2月12日晚上,奉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陈某酒驾后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尼桑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上一对父子当场死亡。这对父子,正是张小姐的父亲及弟弟。昨天下午,奉化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记者 朱麟华
2013年2月12日晚上6点左右,奉化市甬临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当晚,陈某驾驶一辆“现代”私家车从奉化市尚田镇沿江路12号龙珠苑小区出发,随后左转进入甬临线后在快车道上逆向行驶,与对向直行的由张某驾驶的“尼桑”正面相撞,造成“尼桑”车上张某父子当场死亡,陈某也受了不小的伤。
事后,经交警部门检验鉴定,事发时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8.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而陈某的身份则是奉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民警。
次日,奉化市公安机关对陈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7日,奉化市公安交警部门作出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了解,车祸中丧生的父子是宁海西店石孔村人,儿子小张今年25岁,父亲老张今年56岁。小张高中时不幸得了白血病,为给儿子治疗,家里花光了所有的钱,还到处举债。这个家庭经济刚刚有所起色,却又陷入困局。
在昨天的庭审中,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当庭哭了几次。最后,经奉化法院审理,陈某因交通肇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