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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A-A+2013年6月28日11:34人民法院报评论

  【雷政富案一审宣判】 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宣判。雷政富因受贿316万余元,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雷政富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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