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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官员任用违规被免 不满30岁任县委副书记

A-A+2013年6月17日14:04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长沙6月16日电(记者 谭剑)记者16日从湖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湖南省常德市委已决定,免去刘琼石门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近日,常德市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网上反映的石门县委副书记刘琼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刘琼,女,1979年1月出生,1997年7月从常德财经学校(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常德市汉寿县财政局县属场站农税征管所工作;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在湖南财经学院成教大专班脱产学习,学习期间违规转正定级;2002年11月至2007年3月先后挂职担任常德市桃源县浯溪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挂职期间违规提拔任用;2009年11月挂职担任石门县委副书记,不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对此,常德市委作出严肃处理,对其违规任用予以纠正,免去刘琼的石门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按科员安排工作;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记者还获悉,湖南省纪委已对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本之(刘琼父亲,已退休)在刘琼提拔任用过程中是否施加职务影响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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