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山东公布了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违反多项安全规定被罚4.6万元。

  鲁(济)煤安罚〔2022〕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3月15日-16日,济宁市能源局对山东唐口煤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南部集中变电所及制冷硐室施工时,职工登高作业未使用安全带,不符合《南部集中变电所及制冷硐室装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职工登高作业必须佩戴使用安全带”的规定;2.6310综放工作面第46#、92#支架后立柱压力表显示值分别为9.0MPa、5.5MPa,低于12MPa,与《6310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液压支架后立柱压力不低于12MPa”规定不符,331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端头处顶板悬顶面积5m×8m,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措施,与《3314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5m×6m时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措施”规定不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3。副井罐笼提升立井井口操车系统基础下部的负层空间未与井筒隔离,与《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井口操车系统基础下部的负层空间应当与井筒隔离,并设置消防设施”的规定不符,5308回撤工作面皮带顺槽28吨绞车外露的传动轴未配置防护装置,与《矿用辅助绞车安全要求》(GB 20180-2006)4.29“绞车外露旋转传动部件,如传动轴,联轴器等应配置防护装置”的规定不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曾3次因违反安全规定被罚,罚款金额总计10.7万元。

  据了解,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为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权属单位,成立于2007年9月20日,注册资本50698.12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忠德。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