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平台公示,5月17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2)鲁07执212号,执行标的16万元。

  2月15日,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2)鲁0784执549号,执行标的2098055元。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法人代表徐鹏强,是潍坊市建设行业的龙头企业,该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多达55次。

  (来源:中国食品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