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山东联购佳商贸有限公司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超33万元。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山东联购佳商贸有限公司因未能按证明函付款方案付款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山东联购佳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山美斯佳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0834元;

  二、被告山东联购佳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本金330834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原告中山美斯佳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三、被告山东联购佳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山美斯佳食品有限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12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企查查显示,山东联购佳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高建,注册资本300万元,其60%的股份为源动力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实际控制人为张羽。同时张羽也是三千茶农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其51%的股份。

  (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