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烟)应急罚〔2022〕32号显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因以下原因被行政处罚:

  1。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缺少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3。未按照《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和监控制度;

  4。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医用箱、矿灯、隔绝式正压氧呼吸机实际配备数量少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物资装备清单中的数量);

  5。井下盲竖井罐笼提升系统井架过卷段内未设置罐笼防坠装置。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4月1日予以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罚人民币49000元。

  资料显示,该公司在去年还因以下行为被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2.8万元:

  ①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②未将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完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企查查显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1.31,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国红。经营范围包括批准许可范围内的黄金开采、选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产品)的生产、销售。

  (来源:态度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