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曲阜香格里拉大酒店因使用的芹菜农药残留超标,遭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根据文号曲市监处罚﹝2022﹞14号,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格里拉大酒店(曲阜)有限公司使用的芹菜(西芹)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其检测项目“甲拌磷,mg/kg,标准指标:≤0.01,实测值:0.13”,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判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11.33元,并处罚款6000元,罚没款合计6011.33元。

  资料显示,香格里拉大酒店(曲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1.02,注册地位于曲阜市春秋中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林明志 (LIM Beng Chee)。经营范围包括酒店及综合性物业的开发、建设;酒店的经营管理及配套服务,客房、餐饮,零售包装定型服务,酒类、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美容美发(含水疗、洗浴)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