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8月31日,企查查显示,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丰制药(山东))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书文号为鲁药监执法药罚﹝2021﹞7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处罚结果为:1。没收复方克霉唑乳膏(批号:94200403)1.156万盒;2。没收违法所得约43.16万元;3。并处罚款52.31万元。罚没款合计约95.5万元。

  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成立于1994年3月14日,注册资本1.4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隽,经营范围包括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等。该公司由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该公司有2条历史环保处罚记录,1条行政处罚记录,罚款总金额5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