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6月3日讯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据了解,山东正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被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菏市监综认处字〔2021〕17号)显示,山东正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警告、没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罚款处罚。(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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