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金融办获悉,2014年,山东金融业以贯彻“金改22条”为契机,继续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并提出全省社会融资总量将同比增长1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将增长15%以上。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说,2014年,在金融市场创新、地方金融业改革开放、金融发展环境建设方面,山东金融改革都将涌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和着力点。
■金融机构创新服务
在推动抵押担保业务创新发展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份、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建立专门的农村产权融资风险处置机制平台。推动各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引导银行业机构改进服务,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开拓债券、期货市场发展空间。推动各市地建立“区域集优”债务融资风险缓释基金,全面开展该项融资试点。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试点。支持有稳定收益或未来现金流的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等进行融资。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为资产证券化提供增信服务。深入推进与国内期货交易所的战略合作,争取在交割库建设和以我省为基准交割地的期货新品种开设方面取得突破。
加快发展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交易市场以及权益类交易市场。选择山东有优势或对山东影响大的原材料、工业装备、农林产品等大宗商品,发展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青岛、东营、日照等相关交易场所上半年完成筹建。提升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业务创新能力,2014年挂牌企业总量力争达到400家左右。继续推进交易品种创新,如基金份额、优先股、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交易品种,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灵活、便捷的投融资服务。推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尽快开业运营,加快筹建齐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提升保险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程度。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积极推进医疗、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协调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科技保险试点,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
■金融促进经济转型
抓住国家政策机遇推动城镇化建设,积极争取市政债券发行试点,研究探索城市基础设施、住宅等政策性金融运用方式,逐步建立规范透明、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推广政策性银行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模式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探索推广社区银行、金融超市、金融便利店、“三农”金融服务站等基层服务模式,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启动全省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全省小微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小微金融组织提供信息咨询、信用评估、供需对接等服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开展农户信用评级试点。
■金融领域扩大开放
推动地方金融业开放上有更大的尺度。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组建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公司。推动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争取完成枣庄、济南等市城区机构整合,并完成20家左右县级农信社改制。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并扩大金融开放。规范有序地发展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及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在审慎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上半年各县(市、区)设立1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和至少1家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加强与中国银监会沟通对接,争取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担风险的原则,规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组织,探索发展农村和社区保险互助组织。促进境内外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在我省集聚发展。加强与境内外金融中心、交易所、知名金融机构等交流合作,吸引更多外部金融资源服务我省。
在加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上,加快组建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启动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地方金融立法进程,起草完成《山东省金融发展条例》和《山东省民间融资监督管理条例》。(王爽 战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