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伟
4月20日,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从医疗卫生类、传染病防治类、公共场所类、 妇幼健康类、无证行医、传染病防治类等类别,通报了泰山区2021年1月-3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泰安建工医院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被主管部门警告,罚款金额:6000元。另,泰安建工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被罚款3000元。
[单位名称]泰安建工医院
[经营地址]泰山区康复路7号
[违法事实]泰安建工医院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金额:6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单位名称]泰安建工医院
[经营地址]泰山区康复路7号
[违法事实]泰安建工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
[处罚内容]罚款金额:3000元
[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