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7月31日讯 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玉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张某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除张某玉外,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至21年不等有期徒刑。2000年10月,张某玉等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枪击,造成恶劣影响,逐步形成了以张某玉为主要领导、组织者的多人犯罪组织。

  日照东港公安分局扫黑专业队民警告诉记者:“许多受害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不敢出面作证,我们办案人员只能耐心地劝说,反复劝说,受害人才答应我们到其家里秘密取证。”

  整个案件历时近2年时间,辗转多个省市,形成证据卷宗100余卷。据调查,以被告人张某玉为首的犯罪组织,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骗取贷款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日照警方将嫌疑人一举抓获。

  日照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大队长安茂礼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4个,涉恶犯罪集团29个,涉恶犯罪团伙37个,抓获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53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超过1.1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市治安大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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