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同一证据两次起诉 男子因虚假诉讼被罚3万

  法制晚报讯(记者 于忠洋)为获取非法利益,周某两次持同一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因虚假诉讼,男子周某被北京密云法院罚款3万元。

  据悉,王某和程某于2018年1月8日共同向周某借款35万元,约定一个月内偿还,周某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程某35万元。1月15日程某以其房产做抵押又向周某借款160万元,双方约定“借新还旧”。周某向程某支付160万元借款时直接扣除了2018年1月8日的35万元借款。

  2018年7月,周某持借款条和35万元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期间由于程某失去联系,周某和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周某借款35万元。2018年8月周某持程某出具的160万元借款条及2018年1月8日35万元转账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8月14日作出调解书,由程某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周某借款160万元。

  后王某和程某取得联系,得知该笔借款已由程某归还,只是当时借条未收回,故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调解书。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调阅上述两案的卷宗,发现两案中使用了同一个35万元的转账凭证,周某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法官向周某释明捏造事实导致法院出具调解书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可能受到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后周某主动承认了其捏造事实的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最终法院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理,决定罚款三万元。周某于当日主动交纳了全部罚款,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做诚信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