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真相反转:放下傲慢与偏见别再“黑”女司机了

  10月28日,重庆万州区发生一起公交车与私家车碰撞、公交车坠江的道路交通事故。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称:经事故现场初步调查,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穿过中心实线,撞上对面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越过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警情报告一出,让不少人惊呼“反转”,因为曾有目击者称,事发时公交车为躲避一辆红色小轿车坠入长江中。网上流传“私家车女司机邝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更有人称女司机穿高跟鞋开车,暗示是女司机责任。不明真相的网友立刻将矛头指向小轿车女司机。一时之间,对其谩骂之声铺天盖地。邝女士丈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理解网友,但不能接受”。

  如果司机界存在鄙视链的话,那么女司机绝对处在底端。长期以来,人们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女司机,甚至将“新手+女司机”等同于“马路杀手”。事故一旦牵扯到女司机,一些人就陷入莫名的兴奋中,想当然地认为是她们不靠谱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随着近年来短视频的蓬勃兴起,在网上轻易就可以找到故意嘲弄女司机,放大女司机低级错误的视频,并将标题定义为女司机如何如何加以推广扩散,把极少数女司机的问题扣到全体女司机身上。

  可情况真的是这样么?2017年,一些城市做了相关大数据分析,以济南为例,当年底全市共有汽车驾驶人240多万人,其中女性驾驶人80多万,占驾驶人总数的36%左右。2017年涉及女性驾驶汽车发生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597起,仅占全市汽车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13.95%;根据南京公布的数据,当年底全市共有驾驶人337.73万人,女性驾驶人占到35.03%。2017年全市交通事故中,对事故责任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驾驶人中仅17%为女性。全年男性驾驶人引发的事故数量是女性的4.94倍。杭州等地的数据也都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由此可见,在数据面前,男司机并没有歧视女司机的理由。

  在交通法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对于驾驶人员,不应该用性别区分,而更应该聚焦守法和违法之别。在此次“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女司机邝女士是否要承担责任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判定,但是一些人充满恶意地放大性别标签,习惯性甚至故意“黑”女司机的思维方式该改改了,这是缺乏对女司机乃至女同胞的起码尊重。

  在事实未明朗之前,不妨多一些冷静等待;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我们要学会“有话好好说”,别随意给个体行为扣上群体“帽子”。“傲慢与偏见是孪生兄弟”,任何非理性判断,只会使事件偏离主题,让认知远离真相。希望涉事女司机没有看到网上谩骂。去除标签化思维,净化网络环境,你我都不是旁观者。(央视网评论员 雷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