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法制办、济南仲裁办共同参加“直面问题·践行承诺”电视问政,问政过程当中,关于交通违法后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成为热话题,济南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白龙也一一进行了解答。
问政中,一位市民提出,前几天他开车行驶到经十路青年东路,一开始走的最边上的车道,没想到快到路口了发现走的是左转车道,我是想直行的,然后我在虚线处变道了,交警说我是穿插超越行驶。“当时路车是有点多,可是我是虚线正常变道,也没有压实线,请问这种情况复议能行吗?”
对此,白龙表示,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同时,他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在前方拥堵的情况下,即使是虚线也不允许穿插,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加塞。“如果在路口堵车非常严重的情况下,车辆排的比较密集的情况下,这时候如果穿插也是不允许的。”
济南政府网的网友也提问了一个类似的问题,他表示,前两天,他开车在大明湖路西口上过十字路口,监控抓拍到他闯红灯,被罚了200元。这让他觉得有些冤枉,因为当时他前面有个大巴车,遮挡了他的视线,致使他没看见信号灯。“当时车挺多,一车捱着一辆车往前走,被挡住视线在所难免,我觉得交警不应该对我处罚,请问这个能复议吗?”
对此,白龙表示,是否申请复议,当事人有自己的权利。当时在路口,因为大巴车遮挡视线,没有看到信号灯。闯红灯就是违法,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违章,但是根据这位网友的意见,说没有看见红灯,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在行驶期间要保持安全距离。如果前车高度比较高,你得保证在过路口的过程中能看到信号灯。“因为这种情况下,你被前车遮挡没有看到信号灯而闯了红灯,这也构成违法。”
在问政现场,还有一位市民反映在泺源大街等红灯,因为拿着手机看了一下微信被交警处罚。“我就是看一下手机,当时也是红灯,车也没走,我想他不该罚我。这种情况我能复议吗?”
白龙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拨打、接听电话,这都属于不允许行为,法律禁止行为。根据公安部的解释,关于对《条例》的解释,在停车的过程中,也属于行驶过程中,因为停车都是暂时的,随时都可能启动。“所以你应该是在行驶过程中拨打或收看短信,这应该是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是应该首先处罚的。但是你对交警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