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刚买了一辆二手车,谁知开了不到一周,就被人“夺”走,后来才知道这是辆抵押车。律师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4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7月份时,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卖一辆二手的宝马3系轿车,“后来通过电话联系了卖家,最后以13.5万元的价格买下。”李先生告诉记者。

  8月2日,在办理后续手续时,由于卖家还有相关违章没有处理,所以暂时没有过户,约定一个月后卖家处理完违章之后,再协助李先生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当天,李先生就通过转账的方式,把余款付清,并将车开走了。

  李先生买到车后,只开了一周的时间,有一天中午,在市区沂州路与沂河路交会处附近,突然有人敲车窗,并拉开车门,随即拔下车上钥匙,称这辆车的车主借了他们公司的钱,他们要将车开走。李先生见对方语气强硬,且明显后方还有车辆在追踪,他只能照做。

  “当初买车时,对方可没告诉我说这是辆抵押车!”事后,李先生立刻联系卖家,对方先是称“这是个误会,马上就能处理好。”然而过了三四天也没有回信,再打电话时,对方只是拿各种理由搪塞,但事情一直没有解决。

  为此,李先生也曾报案,“派出所认为这是经济纠纷,让我们上法院去解决。”李先生说,事情发生了一个多月,现在的他是车钱两空,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这家投资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原车主高先生于2016年时向他们贷款15万元,并以此车抵押。从今年3月以后,高先生就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所以他们是按照之前的双方签订的协议将车开走,认为此中并无不妥之处。“至于高先生又将车卖给李先生,这是他们之间的纠纷,与我们无关。”

  而对于此事,原车主高先生表示,他将循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要回车辆,同时他也直言手头上没有现金,一时也无法向李先生退款。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目前局面之下,李先生可以向车主发起诉讼,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车辆已被他人扣押,李先生也可以起诉车主解除合同退还购车资金以及赔偿有关违约金。

  同时,彭海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一方面要注意甄别,通过车辆证件是否齐全、车辆是否装有GPS判断车辆是否存在纠纷;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担保交易,先行将款项交付给第三方,在完成过户后,再放款给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