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蒙着脸,用钓鱼竿勾起物品行窃,本以为天衣无缝,结果被抓。昨天,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起案件。

  去年6月,朱某几乎没什么收入,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用钓鱼竿勾起屋内的财物。

  2017年6月15日凌晨2时许,朱某头戴鸭舌帽,脸上蒙着黑纱,手持钓鱼竿来到慈溪市匡堰镇高家村附近。

  发现目标后,朱某轻轻地推开窗户,将鱼竿甩了进去,试图勾拽出房内人的衣物。没有想到,由于他的动作幅度太大,惊醒了睡梦中的肖某。“看到他发现了我,我就慌了,立马跑了。”

  但朱某并没有放弃用鱼竿偷窃的想法。6月26日凌晨1点左右,朱某又一次“装备齐全”地来到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横江村。

  来回踩点后,朱某发现一所出租房的窗户露出一条缝。于是他伸进钓鱼竿,几下尝试之后把裤子钓了出来,但裤袋里只有15元人民币。于是,朱某把裤子扔在路边寻找下一个目标。

  之后,朱某又发现一处防范不严密的租房。朱某如法炮制,勾出一个挂包,里面有6100元人民币。

  但朱某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发现家里失窃的两名住客报警,在对监控进行查看后。6月27日,朱某被慈溪警方抓获。

  记者昨天了解到,由于朱某赔偿了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经法庭审理,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