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本来只有4000多元,却因为拒不配合执行,又遭罚5000元!济南这名老赖真是悔不当初。

  张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其拖欠的债务总计只有4000多元,本来完全有履行能力,但其因自己长期不在原籍,认为执行人员找不到自己,能够通过躲避“消解”债务。

  济南历城法院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敦促其履行义务、报告财产,但张某均拒不配合,后来甚至拒接执行干警的电话。

  历城法院华山执行团队法官吴刚曾带队到张某位于济阳的老家,希望通过其父母、村委进行协调,敦促张某积极履行,执行干警用张某父亲的电话拨通了张某的手机,向其再次说明了不配合执行的后果时,但张某仍旧态度嚣张地嘲讽法官,“让我还钱,你们等着去吧。”

  8月30日,根据掌握的情况,法警大队执行机动队迅速出击,成功控制并将张某拘传回执行局。张某恶意躲避执行,历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

  躲债没躲成,还被罚了5000元,张某后悔不已,第二天赶紧缴纳了本金、执行费及罚款共计9516元,因其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不再执行拘留措施。

  法官提醒说,总有一部分被执行人认为自己或行踪不定,或长期在外,执行法官拿自己没有办法,觉得拖一天是一天,什么时候被找到了再还钱也不迟。但法律从来不会纵容这样的人,建设诚信社会,违法成本越来越高,千方百计拖延履行债务貌似“占便宜”,事实上,不仅不能“消除”债务,罚款、拘留、拒执罪追究等法律惩罚措施,还会让你“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