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早上7时许,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执勤人员在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府前街依法清理违停车辆时,驾驶员汤某某某(男,25岁,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人)不听从劝导,并将执勤人员摔倒,踹其头部和身体。

  接报警后,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汤某某某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汤某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警方提醒,对暴力妨害公务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以切实维护民警执法尊严,保护民警、辅警正当执法权益。

  (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