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召开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产权处、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及其经纪理事单位、部分租赁公司和部分二手房网站平台共二十余家机构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我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以下行为:

  一是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二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三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四是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五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六是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是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以低价“钓鱼房”诱骗消费者。

  会上就济南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住建部等七部委的发文要求,充分认清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目的和意义;

  二要突出重点,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三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要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要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魏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