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德州7月5日讯 日前,德州民警在三八路与湖滨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遂将其拦下。
被拦下后,该男子却不配合,称自己没有开车,也没有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罚款20元。民警为其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接受处罚,二是作为文明交通志愿者,在路口举旗。
面对交警的耐心讲解,该男子仍然不配合,不停劝阻,甚至“威胁”交警:“你有下班的时候吗?”
由于男子拒不配合,执勤交警报了警,该男子被强制带离现场。
最后,该男子因违反信号灯规定被罚款20元,同时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