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济南市城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记者获悉,我市针对城市提升工程“十大行动”提出了37条具体措施,并分别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计划,今年9月底前,我市“禁烧区”内将全面整顿取缔露天烧烤;年底前,既有主次干道上方的架空线缆原则上全部入地。

  围绕城市生态绿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将实施大明湖景区荷田复壮和植物园、泉城公园专类园植物品种丰富等园容绿化提升项目。遵循“生态、自然、野趣,节简、安全、易游”的要求,全力推进20处山体公园建设和35座山体绿化提升。加快推进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扩建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小清河城区段生态清淤工程。

  围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将新增的高架路、立交桥、新建道路、城乡接合部道路纳入城管系统标准化作业范围,新增保洁面积240万平方米。今年年底前,道路保洁机扫率由95.4%提升到97%,洒水冲刷率由98%提升到98.5%。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和学校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今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建设改造公厕200座,其中新建改造公厕50座、修缮提升150座。坚持市、区领导检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常态化。完善并执行工程开工前扬尘治理设施联合审验制度,施工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凡未纳入市政道路管理范围的所有在建及维护道路、临时施工道路等,由所在县区政府负责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推行道路县区长负责制。

  市容秩序整治方面,《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弱电线缆全部入地,既有主次干道架空线缆、跨路口架空线缆原则上全部入地,支路街巷和住宅小区整治任务完成70%以上,对不易入地和暂不能入地的线缆,采取捆扎、套管等方式实施整治。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内六区主要街道、重要片区牌匾标识的整治提升,规范英文标识。对主次干道、重点场所、窗口部位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今年8月底前,完成对全市主要干道和重要部位的整治。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禁烧区”范围内露天烧烤行为整顿取缔工作。整治城区100条主次干路、支路快车道坑槽,更换100条主次干路、支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花砖或彩混路面6万平方米;更换2万个防沉降、防异响、防盗窃井盖,基本消除主次干路非标隐患井盖;修补更换5万米立沿石,消除主次干路立沿石缺失歪倒现象。拆除废弃交通标志2000面,更换主次干路路径指引标志200面,有序开展标线覆新工作。加快我市景观照明规划编制,重点提升商业繁华地段、公共活动场所、城市窗口部位等区域夜景亮化水平。对20条道路路灯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居民居住环境整治方面,《方案》明确,今年新完成461个、建筑面积约755.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的整治。加大城中村整治力度,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应拆全拆。对全市主要城市出入口和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窗口统一进行高水平整治策划,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和有碍观瞻的建筑。

  除此以外,《方案》还针对“三高”沿线环境整治、重点企业形象、农业农村、和谐稳定、文明素质等多项提升行动分别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并提出了落实各项任务的保障措施,要求将城市提升工程纳入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扎扎实实落实好城市提升工程的各项任务要求。(济南日报)